2009年2月6日

慈青籃球萬芳組學員自立自強公約

1. 參加活動遲到,請輔導師姑協助複習靜思語。
2. 擔任指定週清潔、公差遲到,不主動參與拖地打掃清潔,活動結束時留下整理場地。
3. 活動期間亂投籃、大聲喧嘩、私下講話、隨意丟棄垃圾等,不聽師姑師伯輔導規勸,罰不能下場比賽。
4. 嚴重違反以上學員活動守則,屢次不遵守,經教練與三位師姑伯同意後鑒請萬芳組負責人同意讓學員暫停一至二個月參加活動。
5. 如有不服從指導之情事,球隊得予強制退訓處分。
6. 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三次視為自動退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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